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党委(党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务)局、农业农村局(农委)、卫生健康委员会、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团市委(县委):
为深入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林草局、共青团中央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决定实施第四轮(2021-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基层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基层、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重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从2020年起,结合国家下达的“三支一扶”计划名额,设置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省级计划(以下简称省级计划)。省级计划与国家下达的“三支一扶”计划享受同等待遇,工作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参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从省分配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2021年,全省拟选拔招募3000人(名额分配方案附后),其中省级计划1500人,用于招募水利、林业、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岗位。结合就业形势和“三支一扶”事业发展需要,适时合理调整“三支一扶”计划补助名额。用五年时间,为基层输送和培养一批急需紧缺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着力构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选拔招募政策
(三)拓展服务岗位。创新岗位开发模式,继续开发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社会保障等服务岗位。加大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开发力度。大力开发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鼓励探索设置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岗位。
(四)科学制定招募方案。结合基层人才需求和岗位空缺情况,合理确定招募规模、条件。严格选拔招募程序,做到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选拔招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推进部、省联动发布招募方案、考试公告等工作。招募计划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县倾斜,向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倾斜,向帮扶乡村振兴岗位倾斜,向原“三支一扶”人员使用和安置好的地区倾斜。优先招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优先招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降低开考比例,提高招募本地户籍毕业生比例。对部分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县、边远地区和重点支持地区实行招募计划单列。
三、强化培训培养
(五)提高培训质量。深入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加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示范培训,统筹推进岗前、在岗和离岗前培训工作,确保“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5天。强化专业培训,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相关行业人才培训范围。各地可根据实际,开展对口交流、跟班学习、调查研究等活动。
(六)加强锻炼培养。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强化岗位锻炼,建立导师培养制,推广“一帮一”“传帮带”等结对帮扶做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推动“三支一扶”计划与基层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相衔接,对扎根基层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
四、健全服务保障机制
(七)落实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要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物价、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动态调整。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2021年新招募的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4万元,不足部分由省辖市、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投入责任,安排相应配套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
(八)落实社会保险等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各地可根据实际,按规定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央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为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各地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参照本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给予相应补助。
五、加强日常管理
(九)严格考核管理。“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两年,期间原则上不得借调到上级单位帮助工作。要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日常、年度和期满考核工作,对承担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可开展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各地要健全“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奖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可参照当地绩效考核实际,给予考核优秀及合格的一定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谈话提醒。
(十)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各地要定期开展走访、座谈、慰问等活动,听取“三支一扶”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要关心关爱“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做好户口迁移、人事档案转递、党团关系接转等工作。要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党组织。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为符合规定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六、促进服务期满流动
(十一)加大机关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 人员就业力度。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政策,省(区、市)每年应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省辖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定向招聘。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各地要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 人员就业力度。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十二)支持继续学习深造。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三)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各地要依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及时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人员纳入创业引领行动,提供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七、工作要求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组织部、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团省委成立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推进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搞好衔接沟通,抓好工作落实。
(十五)严格资金管理。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中央补助资金测算工作,按时申报年度补助资金。财政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结果,向省级财政部门下达当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并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下一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评价,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三支一扶”工作的绩效管理和运行监控。省级计划补助资金参照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和监督。各地要将“三支一扶”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相关活动和日常项目管理的正常开展。
(十六)落实工作责任。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启动在即,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严格按规定完成2019年招募“三支一扶” 人员期满考核和编制岗位落实工作,7月1日至8月25日完成考核工作,8月31日前完成编制岗位、聘用及相关待遇落实工作,并将人员聘用情况逐级上报备案。
附件:1.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略)
2.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分配方案
2021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2021年河南三支一扶招考3000名公告
2021-06-21 19:26:52新乡人事考试网//xinxiang.huatu.com/文章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华图新乡人事考试网同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21年河南三支一扶招考3000名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交流群汇总】,更多资讯请关注新乡华图微信公众号(xinxiang-huatu) 。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豫人社〔2021〕6号)精神,现将《河南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创新思路、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我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
2021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河南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工作方案
一、招募计划
2021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3000名(中央计划1500名、省级计划1500名,省级计划主要用于招募水利、林业、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岗位),其中支教318名、支农312名、支医240名、帮扶乡村振兴630名、水利100名、林业100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1300名。服务期为2年。
二、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考试选拔、统一组织、各地实施的方式进行。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9年和2020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水利岗位须是水利类、土木类、土建施工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林业岗位须是农林工程类、林业生态类、林业技术类、计算机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支农、帮扶乡村振兴、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3.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须是2019年、2020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
4.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须是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5.单列县(尉氏县、洛宁县、栾川县、伊川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桐柏县、睢县、民权县、潢川县、新县、商城县、项城县、扶沟县、西华县、上蔡县、遂平县)仅限本县户籍(截止至2021年6月21日)或入学前为本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于2021年6月22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21年6月2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21年6月2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所报服务地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单列县由所在省辖市负责)。具体地点、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有条件的可实行网上报名(附件中为网址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级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报考人员报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两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毕业证书的,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由所在院校负责发放毕业证书的部门在《河南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招募条件3或4,下同)网上报名的,本人于7月2日18:00前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现场审核。
(4)报考单列县人员若现户籍不在本县,除按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能证明其户籍地的有关材料。
实行现场报名的须报考人员本人持有关证件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报。
网上报名的,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或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4日8:00- 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网上报名的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如报名人数与招募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单列县达不到1.5:1)的,相应核减拟招募名额直至取消。
(三)考试实施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考生可于2021年8月9日18:00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2021年8月21日-8月22日全省统一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当日上午8:30开始,考生须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时间报到,逾期30分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和资格确认事宜由各地“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各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考察
各地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审核通过者予以招募。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三支一扶”专栏公布。
(六)培训上岗
培训工作在省“三支一扶”办指导下,由各地“三支一扶”办负责实施。经培训合格后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并按要求上岗。
体检、考察、培训工作原则上于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人员待遇
(一)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三)“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可根据实际,按规定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六)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按规定做好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等工作。“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七)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21年是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启动之年,各地要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人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实施成效,大力弘扬“三支一扶”精神,引导“三支一扶”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时间节点,精心组织“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确保每个工作环节有条不紊地推进。为确保此次招募工作的公开、公正,各地要严格招募程序,对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重要环节要落实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371-69690089 0371-69690377
电子邮箱:hnrsscc@126.com
原文标题: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MD5:a1928ff93d2e971a228c5d31979aa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