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
4.具有西华县户籍,或已在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且配偶为西华县户籍的外地考生;
5.身份证出生日期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普通全日制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体育、美术、音乐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本次招聘。通过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西华县在职教师;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