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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乡辉县市高速交警大队遴选交通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微信公众号 | 2022-12-27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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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遴选对象和条件

  1.辉县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在职在岗有人事代理手续的编外聘用人员、政府购岗人员,(教育系统学校、卫生系统医院除外),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2.辉县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在职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教育系统学校、卫生系统医院、公安系统除外),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

  3.遴选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无违法违纪现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有吸食毒品、盗窃等不良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二

  遴选程序及有关要求

  本次遴选程序按照单位集中报名和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聘任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单位集中报名和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辉县市劳动司法大厦513房间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近期1寸证件照2张;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上岗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二) 笔 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结果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任及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经履行有关程序后,确定拟聘任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

  人员管理

  辉县市高速交警大队结合省、新乡市高速公路系统及本部门实际,对遴选到高速交警大队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

  遴选到岗后工作人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管理形式,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

  四

  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1.遴选上岗后的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岗位基本工资205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户外补贴600元/月,连续在岗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0元/月,工资由辉县市人社局购岗办结合辉县市高速交警大队考勤管理统筹发放;

  2.遴选上岗后的工作人员,到岗后由购岗办统一征缴,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本次遴选由辉县市高速交警大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附件1:2022年辉县市高速交警大队公开遴选交通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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